各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、直屬機構,駐區各單位:
根據中央、自治區關于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,我區對《防城區防御臺風應急預案》、《防城區洪澇災害應急預案》、《防城區干旱災害應急預案》、《防城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進行了修訂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 2019 年11月19日印發的《防城區防御臺風應急預案》《防城區洪澇災害應急預案》《防城區干旱災害應急預案》同時廢止。
2022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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